北京德克士食品有限公司在丰台区瑞逸时尚购物广场租赁开分店,由于其他业主拖欠电费,德克士被停电105天。记者昨天获悉,丰台法院一审判决出租方赔偿德克士营业损失等共计9万元。
出租方鹏程公司辩称,停电是德克士公司拖欠租金造成的,对方违约在先,不同意赔偿。
法院认为,合同履行期间,鹏程公司未能保证租赁场地的正常用电,构成违约,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。关于租金一事,鹏程公司可另行主张权利,但不能以此免除其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。
法院一审判决鹏程公司赔偿德克士公司发电机租赁费1万元、营业损失4万元、用工费4万元。宣判后,双方尚未上诉。